西藏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
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,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
1.工资薪金所得:按照月度或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,并按累进税率进行征税。具体税率为3%至45%不等,其中20%的部分为速算扣除数。
2.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: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、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;适用比例税率,税率为5%至35%不等。同时,对于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还需缴纳附加税。
3.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:以每一纳税年度的实际取得数额为应纳税所得额;适用比例税率,税率为5%至35%不等。
4.其他综合所得:包括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,均按照一定标准扣除费用后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北京乐财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王老师
热线:15911087801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白家疃尚品园